我们的国家为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可真是煞费苦心,现在天津市又开始搞什么实名上网,去网吧要拿一张政府办理的,有个人信息的身份卡才可以。不要小瞧这张身份卡哟,比身份证管用,身份证上写你是张三,可上网卡上说你是李四,那你就是李四。不知道这张功能类似身份证的上网卡能否办理银行帐户。。。。。这样一来,未成年人就别想来网吧上网了,还有,外地人也别想了,总共从天津住两天,为了收封电子邮件还要特意跑趟派出所?有病!——我越来越怀疑身份证的作用了,因为太多权利大于它替代它的东西存在。原来靠身份证把关都不能防住的问题搞个新证件就能解决???用我的理解就是政府变相敲诈!希望上层部门调查天津此规定是否违反国家《立法法》。
中国政府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于是国家出资给每位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配备可上网电脑一台,并且当地电信部门予以上网免费。做梦!家里有电脑上网的人谁去网吧?没有上网条件的花骨朵们唯一接触网络的渠道被封锁。如果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那么政府就应该提供更安全更低价更严谨的上网场所,或者学校、青少年宫、图书馆等地方机房对孩子们敞开大门——这些地方上网要穿鞋套,而且机器里没有游戏,尤其在学校还时不时有个老处女窥探你的屏幕,估计学生们的QQ号码多数是他们盗窃的——并且要廉价,甚至免费,还应该在孩子们兴趣范围内指导他们上网,上网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上网易看看新闻啦,上天涯发发感慨啦,上晋江写写文章看看小说啦,三九上了解下生理心理健康啦……还要教导他们如何文明和理性的发表新闻评论,如何使用BLOG发日记,如何使用搜索引擎搜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如何BS流氓软件,如何在网络游戏里做个文明的玩家。。。。毕竟将来的生活离不开网络,而且未来是属于他们的。
转入日记题目。禁止。记得中国有家学校校规规定“禁止学生上网。”
学生上网就真的是万恶的吗?而且据说,中国现在有一成的青少年沉迷网络。于是,中国政府和其他所谓教育工作者便沉迷于防止学生沉迷网络的行动中了,但是他们的防御方法不外乎禁止学生上网。
其实我很想问问那些专家学者,为什么那么多人沉迷网络?网络就真的是精神毒品吗?
在我看来,之所以迷恋网络,完全是因为现实的不理想。沉迷网络实质上是一种心理逃避选择。简单例子:一个孩子在校学习不好,家人也漠不关心,整天郁郁寡欢。突然有一天接触网络,山南海北的人不管你是谁,不问你学习好坏,找到个共同的话题就聊啊聊,说啊说,现实中得不到的朋友被虚拟世界填补;或者进入游戏,打个怪物得到点经验,经验累计到一定数量,升级了,买好装备了,更高级怪物能杀了,满足!这样还能离开网络吗?
夸张?不,很朴实。我们的教育一直以来忽略了个基本问题——教育的主体是学生,学生不是物品,是一个个单独的思维个体。我们要承认有100个学生,就会有100个不同的世界,每个世界都要求我们去重新认知,并且要挖掘它的闪光点,不要总看灰暗面。现实中的理解和爱满足了,谁还会沉迷网络的虚拟呢?
(PS,突然想起一个人,很想骂他,如果可以甚至想揍他一顿。不过,那种人也仅仅值得我BS,骂他揍他显得自己太低级了。谁呢?就是那个天津塘沽海河外滩跳楼自杀的小艺(化名)的父亲。此人真不要Face,自己的儿子要跳楼居然浑然不知,难道小艺拿过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亲儿子洋洋洒洒写了数万字小说,四个笔记本他居然没看过?小艺接受过FBI保密特训?儿子三番五次在网吧不归,他难道就不去了解一下是什么吸引了儿子吗?我相信他至今没有去了解过《魔兽争霸III》,以至于一直将它当作网络游戏——老兄,那仅仅是款支持联网的单机游戏。而且此斯居然把游戏公司告上法庭,真不知道他是要告奥美电子还是The9.com,哈哈。自己亲生骨肉的种种异常,生活规律都掌握不到的父亲还有脸以父之名告别人。
如果我是小艺,我就告他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理由:
1.对日常生活漠不关心。从自杀前体察不到任何异常可以看出;
2.对学习漠不关心。四本笔记的小说没看过,甚至让人怀疑他是否帮过儿子学习;
3.对孩子内心漠不关心。为什么《魔兽争霸III》能吸引儿子?它是什么内容?是否符合青少年年龄层?事后诸葛还用亲爹来做啊?
综上所述,如果我是法官,就判处奥美电子过错责任,承担小艺死亡丧葬费的10%,网吧承担20%,家长承担70%。并且驳回其他赔偿要求。最好来个现场直播,让全国全世界都认识认识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小艺弟弟,原谅我指责你的父亲。如果我是他,我会尽我全力帮你把小说出版的,以慰你在天之灵。你的死居然没有唤起你父亲的任何自责,真是遗憾啊。)
禁止禁止,青少年禁止性交!国际艾滋病日的时候中央电视台做了个访谈,里面有个狗屁学者大言不惭的说:“青少年必须禁欲。”靠!40年后你承担治疗前列腺疾病的医疗费啊。孔老夫子都知道食色性也。这话明显的反人道,可以追查其反人类罪。
禁止禁止,禁止在公共场所贴小广告。嗯,禁止他们贴,允许政府拉横幅。那些什么“跨越发展”啦,“全面贯彻”啦,贴在城市里给谁看?一来破坏市容环境,有碍观瞻;二来空喊口号浪费纳税人金钱。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绝对是城市大牛皮癣!
禁止禁止,禁止说实话。嗯,这个条款是总结出来的。在福娃诞生后《新闻联播》曾报道福娃的形象受到网民们的一致好评,画面上还播放了sina网评论,嘿,还真没反方意见。真是辛苦sina的编辑了,一条一条删评论多累啊。在我们的官方媒体的字典里不存在“众口难调”这个词,中央做出任何决策都是一致好评,中国13亿人口,一张嘴吃饭,一个头脑办事,要么说创新一直搞不好呢。我家区级电视台还报道家门口某河改造工程得到一致好评呢。可惜他没采访我,否则我会问问他这是治标还是治本,治标需要多少钱,治本呢?估计采访了我一会是“把这段卡掉”。。。。唉。。。领导们啊,难道高中都没学过《邹忌讽秦王纳谏》吗?还是说哄哄小孩儿何必当真呢?
禁止禁止。。。。。。太多禁止了,随便一个地方都有,注册个帐号开头也都是禁止这禁止那的。
曾经有个台湾网友说“真搞不懂大陆为啥那么多禁止”…………
还有很多话,不说了,因为禁止发表政治言论。



















2 条评论
我当时和你一样\r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愤青了\r 现在的社会的主舵还在40岁那层人手里 他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多了\r 等我们这一层人成为社会的主要动力的时候\r 都会好一点的 不过,那时候的小子们的思维,估计又会和我们冲突了吧? 而且我相信,不管怎么样\r 社会的的问题、政党的问题 怕是永远也解决不完的
..原本回复了,好像改空间的时候没把新数据移过来。。。\r 我觉得我这篇BLOG没有一点愤青的味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