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你TM管够了没有?

恳请看到此篇BLOG的看官们先为黑龙江佳木斯市的孩子们默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自2002年11月15日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多么富有先见性的法律条款啊!如果大家都遵守,佳木斯市的孩子们就不会死了!
  但是为什么?3年后的今天,从影响“青少年心理发育”演变成了“剥夺生命的恶魔”?为什么!

  请容许我愤青一下:如果不TMD这么变态的管制网吧,哪里会出现什么黑网吧!一方面遏制网吧发展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一方面时至今日不见专门为青少年开设的上网场所,图书馆、学校不开放,甚至电脑课一周只有45分钟,考试前还要被其他科目占用。现在又要搞什么实名制。政府完全是在剥夺青少年上网的权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催生了一个名词:黑网吧。黑网吧完全漠视法律法规,地点隐蔽,工商、派出所查不到,发生火灾消防车都不一定能开到;对未成年人打开大门,里面的孩子能多到肩挨肩;24小时联营,大门一关,“嘘,声音小点。”。别说管理,你TM都不知道我在哪!

  有问题就要去解决问题,不能单纯的去回避问题、遏制问题。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明白易疏不易堵。再说,我们的辩证法呢?为什么不能改个思路:既然青少年喜欢往网吧跑,为何不来个有益上网,来它个“润物细无声”;培训些专业网管,持证上岗,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喜欢打游戏就开发健康有益的网游;喜欢聊天就多多设立些“知心姐姐”。说不定那个一边大喊大叫一边CS的小哥将来就是解放军参谋长,那个在《大话西游》里劈劈砍砍的毛头小子就是将来的历史学家。

  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管理,你看不到问题怎么管理?

  最后发个笑话来结束:新华网的新闻标题是《黑龙江佳木斯破获杀害5名未成年人特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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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条评论

  • At 2006.03.10 11:04, said:

    我不知道这个恶魔的出现和BL站是否有关。如果是的,那么我们都是有罪的。

    • At 2006.03.10 21:28, 奔奔 said:

      妈了个xp sp2的!看到就气愤!丫的狗屄网吧根网络游戏应该立法全tmd费掉![fn][kn]

      • At 2006.03.10 22:08, 耗子 said:

        默哀默哀有什么用,大众的沉默就是对错误行为的纵容!

        • At 2006.03.11 13:41, 伍豪 said:

          哈哈明,支持你的言论![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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