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欧洲相关国家射杀野生棕熊“布鲁诺”的行为!!!
“布鲁诺”只是只棕熊,它的任何行为都是出自它动物的本能。况且它并没有伤人,也没有人因为它的破坏而愤懑,即使从“人”的标准看,它也是守法的“公民”!所以射杀“布鲁诺”等于谋杀!!!
仅仅因为它有可能伤人就射杀它吗?那所有汽车都有可能撞伤人,所有司机都有可能撞死人,那么就要把所有汽车销毁?所有司机判刑吗???
究其原因就是“布鲁诺”抢了世界杯的风采导致世界杯预期的商业收入达不到理想吧!
这种蔑视生命的野蛮行径,会受到全世界爱好环保、爱好动物、爱好和平、热爱生命的人的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