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新闻30分》报道了某行走学校虐打学生事件。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似乎在两年前我就在blog上预言了行走学校必然会出事。当时,我提出的关键问题就是他们“适度的体罚学生”,结果真是遗憾,居然言中了。
本月初,新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发,从各方反馈上我居然惊奇的发现,居然有人反对赋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权利保护。如果全民大部分人都是这么想的话,那就是我脑子有问题了。那么,以下就是我的胡言乱语,你可以不看:
我反对任何形式的体罚,体罚是绝对不行的!
首先,任何公民,无论他的年龄大小、男女性别,即使是十恶不赦之人,也一样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这是一个法制国家的最根本原则。这点不多扯,省得BLOG被封。
其次,在体罚的过程中,当事双方是不对等的关系。我们经常看电影电视,西方的家庭教育中最经典的台词“我要跟你谈谈”,熟悉的朋友应该知道,如果在“谈”的过程中,家长表现出了与孩子的“不对等地位”的话,这次谈话就是失败的。而打骂体罚,则是不折不扣的不对等关系。这相当于是掌权者与无产者的对立。简单说这种状况的危害:
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必要经历一个寻找“我是谁”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人类为了培养自我观察、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等等能力。在这个阶段,孩子的心理会认为自己是“大人”,任何事情都可以独立承担,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来极力表现自己。如果,家长或老师“唯我独尊”的简单体罚孩子,会削弱孩子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容易形成不完整的人格。这时,孩子或者叛逆的反抗父母,使得父母失去对子女教育的主动权,形成越打越“皮”越罚越“淘”的状况;或者唯唯喏喏形成奴性,这里很多理论著作都会引用鲁迅先生的语言:“……终日以冷遇或呵斥,甚至打扑,使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放他到外边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绝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我也媚俗的借用;或者形成极端的思想,每年都有未成年人自杀的新闻报出,那些就是证据。前几天更有亲子弑母杀父的新闻爆出,我不禁想问,那究竟是极端的报复呢?还是简单的暴戾继承?
另外,据北京晚报报道,加拿大学者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被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 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在偶尔被打的受访者当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
最后,我们要明确,父母教育孩子是责任更是义务,是天理人伦。父母单纯的打骂体罚实际是推卸深入了解孩子内心的责任、义务和违背天理人伦。
再次强调我总说的:不支持任何侵害他人权利的事情,因为今天被侵害的是他,明天就有可能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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