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正式开始,相关部门倒是忙活的不亦乐乎。从6.1时《死亡笔记》被查抄,到近日街头巷尾的整治黑网吧专项行动,再到呼声正旺的网络色情封禁。难得在中国能看到“为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如此大规模的行动,真是令在下感动莫名。
笔者不才,一直属于社会闲散人员范畴,竟自认中国难得的几个真正关心青少年健康的人,今日却要因自身利益反驳当下关于“保护青少年利益”的行动。而我的观点只有一句话:不能以损害一部分人利益的方式去保护另一部分人。
这句话怎么解释好呢?我们从《死亡笔记》说吧。我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真正从头到尾看过《死亡笔记》,简单介绍下:有名死神将具有生杀大权的笔记遗落人间后被高中生夜神月捡到,于是他开始了创造没有罪恶的世界的梦想。具体方法就是杀掉所有罪犯和潜在犯罪份子。由于实际效果明显,社会上产生很多拥护者。唯一反抗他的只有叫做“SPK”的神秘组织。经过双方斗智斗勇,最终夜神月被SPK击毙。这部《死亡笔记》在日本的等级是13岁以上,即书中拥有一定的血腥和暴力,但都保持着“轻松”的限度。愚不才,个人认为,依照中国现阶段儿童心智的发育,在中国应该被定位在17岁以上,这里并没有任何贬低国人的意图,只是实事求是。那么,我们就应该支持各个城市的查抄查没行动,而我现在又要写什么呢?其实,我只是想问:成年人如果想看《死亡笔记》怎么办?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提出要为孩子们提供公益性上网设施,并且要优惠或免费性开放。但颁布一个月来有什么效果呢?也许是本人观测到的地方太少,实在是找不到“社区公益性上网场所”。也许吧,中国人喜欢做了好事不留名,所以这些允许青少年上网地方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悄悄的做着好事。实际价格也挺优惠的,5块钱玩一上午,内容也实在是健康,血腥暴力的游戏基本都要点卡,只剩下《跑跑卡丁车》之类绿色、健康的游戏跑在这些“做好事”的网吧内。尤其是,这些“做好事的网吧”还会响应教育部门关于加强未成年性教育的号召,为他们的上网者提供“由成人具体示范的性教育”影像内容,实在是令笔者感动涕零。笔者曾经很纳闷的拦住一名孩子问:旁边就是宽敞明亮的、安装有XX部门监控软件的、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的网吧,你怎么还往这里跑啊?小孩子也十分纳闷的回答:那些地方不让进……哦,原来如此,我们要十分感谢这些廉价的,近似公益性的“网吧”给了我们孩子一个上网的地方。
网络色情内容实在是不好说,从李银河先生闭口以来,所有关于“性”的问题也就没什么探讨价值了。不过本人实在是有一事不明:公安部曾解释说,个人在家庭内看色情录像不违法。可是这些“合法”权利是建立在“购买违法”产品的基础之上,甚至有“销赃”的嫌疑。又该如何解释这两个非法与合法的区别呢?
两天前的CCTV《新闻联播》里报道了某国为了教育青少年远离暴力,举办了用玩具枪换毛绒玩具的活动,当时给我的触动很大。老祖宗关于“易疏不宜堵”的做事原则被外国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到如此,真是不容易啊。于是在下不才,想出一些自己认为政府应该做而尚未做的事情。
像《死亡笔记》一类书籍,我们也不妨学学国外,用一些优质的出版物跟孩子们交换。其实,《死亡笔记》的作者只是在探讨关于正义的话题,我们学校、媒体、政府不妨举办辩论会、征文等等模式来让孩子们表达自己的看法。只有知道他们怎么想,我们才好决定去怎么做。而现在我实在是看不出来政府强行收缴《死亡笔记》与其中主人公夜神月为了阻止犯罪而杀人的行为有什么实质性区别。
像网吧,我们不妨由政府部门出面,在一些设施齐全、环境优质、顾客文化水平比较高的网吧里为未成年人购买绿色通道,允许、鼓励这些合法经营者为未成年人在节假日提供上网服务。这样一方面保障了未成年合法的上网权利,同时也奖励了长期合法的网吧经营者,同时也停止侵害了为未成年提供健康向上网络内容的网站权益。而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在于能从根本上断掉黑网吧的客源。(当然,让未成年在网吧上网,我们的政府应该制定一些具体细则,比如每过60分钟计算机必须自动提示孩子休息休息,等等。)
记得曾经有篇论和谐社会的文章,里面的观点是我比较喜欢的,他说:只有社会上每个人都能做想做的事情,整个社会才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