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将对微软黑屏做出表态?

  直到现在我也没看到黑屏是啥样子的,看来真是被忽悠了。

  刚才看到新华网新闻《国家版权局将对微软黑屏事件表态》,详细看了看觉得很不妥。在我看来,专家可以表示对微软不满、网友可以表示对微软不满、天津人民可以表示对微软不满,唯独你国家版权局不可以。

  首先,理由不成立。从新闻上看,版权局的出发点是“干扰用户的工作和心情”。这个看似以用户出发的理由其实根本就不属于版权局的管理范围了,根据国务院的精神,版权局的职权不涉及任何与“最终用户”有关的内容,因此任何与用户有关的理由都不能成为版权局执法的出发点。再说,真要说“干扰用户的工作和心情”,腾讯QQ的“迷你首页”和所谓的“要闻提示”才应该是第一个被表态的。

  其次,微软的做法合理合法。微软公司多次表明,其黑屏的目的并非“惩罚盗版用户”,而是“告知用户”。微软实际上是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里关于用户知情权的义务。我认为这是很有必要的措施,现在市场上很多低价电脑为了节约成本,标准配置里并没有OEM Windows操作系统,而最终到消费者手里的时候,却都无差别的被安装了Windows,这部分用户也许并不知情,也许还在为这个“附赠”内容感到开心。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微软的此次“黑屏”则十分必要。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国家版权局作为“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的机构,不仅没有完成自己保护版权的职责,反而要指责“被侵害者为自保而采取的措施”,实在有些遗笑大方。如果我是微软公司,我完全可以指责版权局行政不作为导致在长期时间内盗版软件的大范围传播,我甚至会要求你按照某些媒体公布的数字进行赔偿,比如北京某报说盗版Windows在中国占有80%的市场份额,那么赔偿总额应该是1.5亿网民的80%乘以599元/套,总计七百一十八亿八千万!

  在大部分用户使用盗版是事实的情况下,应该以引导用户走上正版道路、与相关版权人商讨共同对策为主,而不应该借着盗版用户权益的名义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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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评论

  • At 2008.10.26 22:54, 多多 said:

    - -如果所有盗版都黑屏的话估计中国的电脑至少要关掉9/10

    • At 2008.10.30 10:45, 澹台灭明 said:

      微软的托?比尔送你啥好处啦?
      嗯,如果不是托,那明君一定是来自火星啦,国内的官员向来是该管的不管也管不好,这你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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